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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务省和香港特区政府相继表示,从1月31日开始,BNO护照不能用于香港出入境,也不能在香港认可任何形式的身份证。俗话说打蛇打七寸,这种反制措施正确有力,真的让黄皮白心的香港人们惊慌失措。
BNO护照是英语BritishNational(Overseas)Passport的缩写,翻译为英国国民(海外)护照。在香港回归祖国之前,为了保证主权的顺利交接,中英双方达成了过渡性政策,允许香港居民在1997年7月1日得BNO护照。
但是,英国方面承认拥有BNO的香港人不属于英国公民,没有英国的永久居住权和政治权利,也不能在英国工作,只能免除英国的旅行等。作为历史产物,这张护照的诞生有特定的历史背景,但在接下来的几十年里,隐患越来越明显。
明目张胆的人可以看护照的人去英国很方便,但是不能享受英国市民的权利。但是,近年来,英国出于各种目的,开始考虑为他们扩大权利。
例如,我们方面发表了《香港版国安法》,英国方面发表了开放BNO所有者移民路线的申请,提出了5+1升级方案。BNO所有者享有5年有限居留许可,之后可以申请定居,然后一年后可以申请英国市民。该操作赤裸裸地违反了中英联合声明中香港居民国籍问题的备忘录。
约翰逊政府冒天下大恶,明显有政治考虑。英国通过展开怀抱的姿态,鼓励港独分子,磨练英国在香港的影响力,堵塞中国,间接压迫中国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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