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黄牛”的出现严重扰乱了司法鉴定秩序。
8月12日,记者了解到,四川省司法鉴定协会、四川省保险业协会近日发布了《关于规范保险理赔司法鉴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加强对“司法黄牛”的整治等工作,规范了我省涉及保险理赔的司法鉴定工作。
在保险业中,“司法黄牛”又称“人身伤害黄牛”,是指在保险索赔过程中收取高额中介费或买断被保险人的赔偿权,并通过虚构伤害、虚假鉴定等手段向保险公司进行大额索赔,获取非法利益的犯罪分子。
《指导意见》明确,要加强行业组织合作,建立信息共享、通知协商、纠纷解决、联合检查等4个工作机制,共同提高保险司法鉴定专业能力。
同时,开展线索排查转移,重点排查与保险司法鉴定相关的风险,组织收集“人身伤害黄牛”诈骗线索并移送相关行政机关,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及时查处。
《实施意见》提出,提倡共同委托,规范单方委托。
当事人单方面委托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通知有关保险机构到场见证。
为规范司法鉴定机构的选择,保险当事人和保险机构应按照优先协商或公平随机的方式,从司法行政机关公布的司法鉴定机构名单中选择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
该意见还强调,需要规范与保险有关的司法鉴定业务。
司法鉴定人员不得与“司法黄牛”勾结、搞“黑箱操作”,不得收受保险机构和保险当事人的财物,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业的邀请,不得向鉴定申请人做出承诺或者变相提供有利的鉴定意见招揽业务。
同时,规范保险机构参与司法鉴定工作。
保险机构不得与司法鉴定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其工作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兼任司法鉴定人员。
四川省司法鉴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协会和保险行业协会将牵头成立调解机构,妥善处理保险相关纠纷。”
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共同建立涉险重大争议司法鉴定专家库,为涉险理赔提供咨询服务和专家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