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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了六年,保险代理市场的规则几易其稿,最后终于敲定。十一月二十三日,银保监会披露新规,对各机构、个人代理、保险公司做出新的规定,保险公司防范惹麻烦,这一点必须了解。
十一月二十三日,银保监会正式发布新的《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涉及保险从业人员一千二百万人,代理机构众多,影响范围很大。这项新规定将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目前已经是倒计时38天。
所谓影响范围之大,除了涉及保险代理人900万人,保险中介从业人员300万人外,还与200多家保险公司、1776家保险专业代理、32000家保险兼业代理、22万个保险网点密切相关。
银保监会表示,将修改后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整合,以理顺法律关系,统一监管尺度,形成监管合力。
新法的出台,标志着以《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三部规章为基础,构建起以《保险法》为统领,以三部规章为主体,多种规范性文件为支撑的保险中介监管体系的基本建立。
在内容上,新规最显著的变化是“三年取消许可证期限”,并首次提出了“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的概念,这将给保险代理市场带来新的活力,进一步提高市场运作效率。
此外,区域性专业代理机构准入门槛提高,全国性专业代理机构分支机构设立更加规范,不能随意“进退”,不同类型的代理机构被纳入监管范围,还有就是保险公司对于退出的保险代理及时划出界限,否则引起争议的违规销售很可能带来一些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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