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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来,南京反家暴收容所共入住2人;北京顺义,三年只接到2起庇护案件;上海的两个收容所在7年内共接待了19人...
庇护所作为反家庭暴力援助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为受虐妇女提供一个临时庇护所,使她们能够暂时逃离暴力环境,防止心理瘫痪,避免习得性无助。
然而,自1995年中国第一家妇女庇护所成立以来,场所多、知晓率低、庇护所少已成为普遍现象。2016年上海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只有13.7%的人说他们听说过避难所。
《反家庭暴力法》明确了当时有争议的庇护所。为什么不能摆脱尴尬的局面?
近日,新京报记者联系并采访了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南宁、昆明等地的家暴收容所,发现很多收容所依靠救助站,部分家暴助理员只能和无家可归者同住一个屋檐下。面对直接帮助,一些地区的责任部门推诿扯皮,建议求助的人应该先报警或者走法律程序,而不是主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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