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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会议提出,逐步使出租屋在享受公共服务方面享有同等权利,尤其值得支持。”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娄建波指出,保护承租人出租或使用租赁房屋的权利是必要的,未来的法律法规也应该为承租人提供更好的保护。
“目前,在租赁住房市场上,成套住房较多,独立公寓较少。很多毕业生、单身人士或者事业初期租房者,可能需要独立的带卫生间和简易厨房的小公寓,但市场上大多是几室一厅的成套公寓。同样的价格,他们只能租其中一套房子。”楼建波认为,租赁住房的供应将是未来租赁住房市场的一个关键问题。
同时,他认为,要加快完善长期租赁政策,需要适当延长租赁期限,目前的房屋租赁制度设计与这一需求不匹配。“按照目前的政策要求,在租赁期内不允许房东擅自提高租金,也不愿意签长约。大部分一年只能签一次。此后,如果双方不能就租金达成一致,他们将取消合同。”娄建波指出,如果在租赁合同中提前规定未来租赁期的租金调整机制,并增加一些灵活的条款来满足双方不断变化的需求,将更有利于长期租赁市场的发展。
“目前市场价格偏高。比起高价,租房其实更划算。用买房的利息付房租绰绰有余。因此,鼓励长期租赁市场的发展也是民生的需要。但近年来,长期租赁公寓事件频发,根本原因是长期租赁公寓盈利模式存在问题。”北京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赵秀池说。
她认为,市场上没有低成本住房可供轻资产长期出租公寓赚取租金差价;对于资产较重的长期出租公寓,征地条件与商品房地块相同,出租房屋不允许出售,导致盈利困难。因此,我们应该想办法从源头上给予相应的政策来促进长期租赁住房市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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