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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井研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合同制消防队员10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本通知
一、招聘目的与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遵守纪律,能保守工作秘密,有吃苦耐劳、服从统一管理的精神;
(3)五官端正,无口吃,无残疾,无色盲,颜色较弱,无纹身,无其他严重疾病或不良工作习惯。
(4)根据同等条件,对下列候选人给予优先考虑:
一、共产党员;
二、乐山市常住户口;
三、退伍的军人或消防队员;
4.有一年以上专职消防队工作经验(提供原始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包括工作经验和工作业绩);
五、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体育、计算机、公文写作专业;
具备承担各种消防救援任务的身体条件,且仅限男性。身高165cm以上,不得超过标准体重25%,不得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身高-110);其他身体条件,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标准》;
(六)高中以上学历;
(7)申请人未满18岁,或未满24岁(1997年1月至2003年1月)。具有服役经历或大学学历的可放宽到26岁,持有B2以上驾驶证的可放宽到28岁;
(八)不得雇用下列人员:
被行政拘留或刑事处罚的;已被劳动教养的;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被有关单位开除的;在学校学习期间被开除学籍的;有不良个人信用记录的;有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参与非法组织、邪教或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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