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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最高法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成年人性侵一般不允许缓刑、假释。
这个消息一出,立刻引起舆论讨论性侵未成年人罪。从数据来看,近年来此类犯罪呈上升趋势,熟人作案,网上“裸聊”。犯罪的新特点、新趋势更值得警惕。
据央视消息,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27日在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加强新时期未成年人司法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表示,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行为都要依法严惩。对于性侵未成年人,一般不允许缓刑、假释。
据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何荣表示:对各种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必须坚决依法惩处;对未成年人性侵,一般不允许缓刑,一般不允许假释,要依法从严控制口供和刑罚,依法从严控制减刑;对于性质恶劣、危害极大的,要坚决依法判处重刑甚至死刑,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形成不敢侵犯儿童的法治氛围。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要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第一、惩罚第二”的原则,尽力关心孩子的健康成长,注重“宽容而不纵容”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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