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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法正〔2019〕14号)的要求和教育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以德育人的根本任务,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统筹规划,继承创新,探索建立新时期高考录取机制,顺利有序推进我省高考综合改革。
2021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采用“3+1+2”模式,包括全国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考,满分750分。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生可选择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中的一种)。外语科目由听力和笔试组成,每科满分150分,原分计入高考考生总成绩。普通高中水平选拔考试的科目有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考生选择物理和历史两门科目中的一门作为首选科目,各得满分100分,计入原分数。考生高考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个领域各选两门科目作为复选科目,满分为100分,计入高考考生总成绩。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国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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