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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今天发表了《防止和惩罚文物统计虚假责任规定(试行)》,旨在全面防止和惩罚文物统计虚假、虚假行为,健全执行文物行政部门统计工作领导责任制,保障统计数据质量。
明确规定,建立文物领域防范和惩罚统计虚假、虚假责任制,集体领导人与个人分工责任相结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一级抓住一级、一级抓住执行的全体人员工作责任体系。上级文物行政部门履行领导责任,本单位领导班子承担主体责任,主要责任人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分管责任人承担直接领导责任,统计人员承担直接责任。
各级文物行政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不得自行修改统计人员依法收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进行报复。各级文物行政部门依法监督下级部门统计数据的真实情况。国家文物局采用现场抽查、第三方评价等方式,监督各级文物行政部门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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