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1月13日,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红兴隆分局直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推断卡线索,卡地红兴隆,卡人名韩某羽银行卡涉嫌电信诈骗。收到断卡线索后,民警立即进行调查,调查发现住在宝清县七星泡町的韩某羽有卖自己银行卡的行为。
在知道银行卡不能借、借、卖的情况下,为了赚零花钱,承认了本人开设的银行卡卖给别人的违法行为。经民警继续深入挖掘线索,嫌疑犯韩某羽如实供述了其两名在线人员,包括新、卜某权和两名在线人员李某洋、李某男。在红兴隆分局刑事大队和网络安全大队的大力支持下,局直派出所警察于20日在宝清等地逮捕了嫌疑犯韩某羽供述的4人。据报道,单新、卜某权、李某洋、李某男如实地供述了其他6名上下线,民警于21日在宝清县逮捕了6人。25日,另一名嫌疑人王某在红兴隆分局第一季度攻势声威自愿向局直派出所自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