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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一家咨询公司上班的张先生,因拒绝公司提出的春节假期带电脑回家上班的要求被开除。经过劳动仲裁,张先生赔偿19.4万元,公司不服,将张先生告上法庭。2月1日,南都记者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号获悉,近日,上海浦东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应支付工人赔偿金19.4万元。公司不服上诉,后被驳回,现判决生效。
据上海浦东法院官方微信号消息,小张系某咨询公司的软件工程师通知,在2019年春节前,公司以小张负责维护的客户可能需要紧急服务为由,携带电脑回家过年,被拒绝。之后,在该公司工作了4年的张先生被开除了。在开除通知中,该公司表示张先生恶意拒绝执行,恶意拖延公司安排的劳动任务,恶意违反公司制定的劳动时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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