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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徐先生明年就要结婚了,最近开始考虑买一套“婚房”。徐先生说,他四年多前用商业贷款在北京买了
一套商品房,但贷款尚未还清。当他听说“第一套”和“第二套”的购房成本相差很大时,他咨询了新京报记
者。如果他在北京再买一套房子,会是“第一套”还是“第二套”?买房的时候有什么区别?
回答:
对于一套房和二套房,北京目前的认定政策是“房子和贷款都认定”。具体来说,必须是北京没有房,全国没
有房贷记录,才能算“第一套”。
虽然乍一看徐先生在北京有住房(商品房)和贷款记录(商品房贷款未结清),但实际上北京链家专业人士指出,
上述政策中认可的“住房”是指住房,“贷款”只认可住房贷款记录(消费贷款、商业贷款、信用贷款,包括
商品房贷款等)。不计算在内)。所以从这一点来看,徐先生在北京没有住所,在全国也没有住房贷款的记录。
如果他再买房,符合“第一套”标准。而他之前的商品房贷款只是一笔债务。
值得一提的是,徐先生在购买营业厅之前也可以使用商业贷款,但2017年推出“3·26新政”,明确规定“商
业银行暂停个人购房贷款,供个人购买商业项目。”也就是说商品房只能全款购买,不能再贷款。
那么,还有一个焦点问题,买房时,“第一套”和“第二套”的区别有多大?根据以上专业人士的说法,首付
和贷款利率是有区别的。按照北京现行规定,第一套房最低首付35%,第二套房最低首付60%。从利率来看,北
京第一套房利率不低于LPR+55个基点,第二套房不低于LPR+105个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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