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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常州银保监局发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常州中心分公司由于个人保险代理人文件管理不当、员工虚假、业务收入虚假增加、费用虚假增加,受到警告处分,被命令纠正,罚款48万元。
具体来说,泰康生命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常州中心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个人保险代理人档案管理不当。
一是文件资料的丢失。2017年7月1日前进入公司的个人代理人中有53人的文件丢失,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进入公司的个人代理人中有25人的文件丢失,合计有78人的文件丢失。
二是文件资料不完整。当事人的个人代理文件资料不统一。例如,新人员登记表承诺书等只存在于一部分文件中的所有文件资料都没有训练记录的一部分文件资料缺乏重要信息。例如,朱XX文件中没有身份证复印件,张XX文件中没有因合同欺诈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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