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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分析了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刘文章严重违反纪律的事件。
据报道,刘报道出生于1962年8月,20岁从警察那里,23岁加入中国共产党,25岁任县公安局副局长,31岁任县公安局局长,是当时云南省129个县级公安局最年轻的局长。
42岁时,他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接受训练后,晋升为三级警察称号,成为当时全国年轻的高级警察,穿着三级警察以上级别才能穿的白衬衫。
2001年,刘文章由祥云县公安局局长转任大理州公安局交通警察长。在交通警察队工作的13年间,他没有考虑如何提高交通管理水平,而是瞄准了交通管理行业的利益。作为支队长,他默许大理州交通警察系统的民警、员工入股与交通管理业务有关的汽车检查公司,参加红利。调查显示,全州交通警察系统共有600多名警察、员工通过家人和亲戚、相关人员在17家公司参加红利12万多次,红利金额累计超过1亿元。
从2005年到2012年,刘文章多次受到黑恶势力主要分子李某的礼物和贿赂,受到李某的委托,利用职务方便协调处理了两个尾号为888的牌照,为这个黑恶势力作为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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